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西交校教〔2019〕120号)第八章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未达到结业标准的”应予退学的规定。现将巴勒恩·达吾列同学拟作退学处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校机械学院工业工程专业工程2018-01班学生巴勒恩·达吾列(学号:2015110874)于2015年9月入学,至今未达到结业要求,且已超出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现对巴勒恩·达吾列同学拟作退学处理。
因学院无法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拟退学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或邮件送达,特予网上公告方式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拟退学告知书送达。如果对上述拟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权利,认可对本人的退学处理。
联系人:刘顺东
办公地点:犀浦X2207
联系电话:028-66366695
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学院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