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公务出国(境)实行预报审批制度。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外【2016】45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以及第五章第二十二条,因公临时公务出国(境)需报年度计划。2017年度因公临时公务出国(境)计划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一、请各二级单位根据自己的国际化发展规划认真做好公务出国(境)和使用公务经费的业务出国(境)计划(经费卡号开头为YH、YX、CS等),于截止日期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预报2017年度计划,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提交分管外事的校领导审批,计划获批后将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计划外的出访原则上将不予审批,对于特殊情况必须出访的,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办理因公临时出访手续。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二,汇总表见附件三。
二、 计划汇总表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同时报送。纸质文档由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预审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请分类发送至:swjtuwssp@qq.com。
三、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12月5日。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国际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423房间
联系人:青松、刘雅维,电话:66366342
附件一:《西南交通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二:西南交通大学因公出国(境)预审表
附件三: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公务出国(境)计划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