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重点扎实做好新一轮“三分类三升级”工作的通知》(川组办〔2016〕15号)(见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基层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工作总体参照基层组织建设从严分类定级、抓好整改提高和强化责任落实的要求进行开展。
2、 各党支部参照教育系统拟定的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见附件2、3),进行自评,然后由基层党组织对所属党支部按照先进、一般、后进进行分类定级,要严格标准,先进比例控制在20%以内。软弱涣散党组织不低于5%的比例倒排确定。
3、 分类定级后,学院党委建立先进、一般、软弱涣散党支部管理台账,对党支部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主体等,逐一登记造册。同时,建立销号制度,定期研判一般和软弱涣散党支部整体提高情况。年底组织检查验收,已经转化的,及时盘点销号,注重跟踪问效;效果不明显的加大力度、持续整改,确保转化升级。
5、 学院党委分别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涣散”的要求,重点围绕基层党支部软弱涣散和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弱化的问题,分类制定升级方案,统筹推进所属党支部晋位争先、整体提升工作,指导党支部对照标准,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定期检查党支部整改落实情况。
请各党支部于2016年4月19日(周二)12:00之前将本单位党支部2016年管理台账电子表格(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学生)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表格(附件2或附件3)发送至jxdw@home.swjtu.edu.cn,于2016年12月2日前将本支部2016年晋位升级和整改落实情况总结报学院党委。
附件1: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扎实做好高校基层党组织 新一轮“三分类三升级”工作的通知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附件4:基层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情况统计表
yh533388银河党委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