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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人事政策问答录

时间:2016-04-28     阅读:

                                             

                                                        西南交通大学人事政策解答

 

      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到建校150周年,分‘三步走’将学校建成交通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一流大学”,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学校大力推进“三大战略”,其中一项就是“人才强校主战略”。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校主战略,大力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学校先后制定了“倍增计划”“文科名家计划”“雏鹰计划”“闪亮计划”等一系列人才计划和人事政策,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人才是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是学校发展的根本,关系着学校事业的兴衰成败。师资人才队伍建设是学校改革发展的关键,也是实现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描绘的美好蓝图和“十三五”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为此,本文就学校人才工作、人事工作、师资职改等工作中的一些热点问题作出梳理和阐释。

本校博士毕业生可以进校任教吗?

答:可以。目前已有本校博士毕业生按照特别评审程序评审进校任教。

自“人才强校主战略”实施以来,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吸引优秀人才,先后制定出台《西南交通大学师资补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办法和流程,严格按照“学科发展需要”、“教学科研并重”、“优化师资结构”、“坚持公开招聘”的基本原则,严把入口关,秉承“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唯才是举,唯才是用,不拘一格降人才。学校师资通过引进人才、常规补充(海外著名大学博士、海外知名大学优秀博士或博士后、国内著名大学优秀博士或博士后)、一般调入途径进行补充。对于不满足“西交校人〔2013〕58号”规定的师资补充条件的,但特别优秀的人员,可由学院提出申请,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西交校人[2015]4号)文件规定,启动三个“五分之四”特别评审程序。

 

什么是“雏鹰计划”?

答:“雏鹰计划”是青年教师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即面向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优秀青年教师,给予大力扶持和培养,使其快速成长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青年才俊。

“雏鹰计划”实行岗位管理,聘期内全职到校工作。设置“雏鹰学者”岗位,每年聘任35名左右,聘期为3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

 

“雏鹰计划”需要符合什么样的申报条件?

答: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男性人选未满35岁和女性人选未满37岁,人文社会科学类男性人选未满38岁和女性人选未满40岁。应聘者一般应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具备承担基础研究课题能力,或者其他从事科研工作经历、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在科学研究方面较国内外同龄人取得显著成绩,并且全职到校工作。

 

入选“雏鹰计划”会获得怎样的支持?

答:实行学校和所在单位共同管理的方式,鼓励学院对入选者提供配套支持,为青年人才的事业发展提供条件保障。聘期内,校内外受聘者完成本单位岗位教学科研任务,享受正常岗位薪酬,同时额外享受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的“雏鹰学者”岗位补充津贴。除了以上支持,学校在同等条件下还会优先给予相关支持。

 

优秀人才短期到校工作时间上有何要求?

答:

(1)到校工作时间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一般为每年1-3个月。

(2)聘期一般为1-3年。

 

优秀人才短期到校工作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

(1)应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学校学科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

(2)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海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应聘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文科类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68岁。

 

优秀人才短期到校工作应完成哪些工作任务?享受何种待遇?

答:由各学院和短期到校优秀人才签署《西南交通大学优秀人才短期到校工作协议书》,并在人才引进与培养、课程建设、指导研究生、发表文章、国际交流与合作、学科建设、科研合作等方面明确工作任务。

(1)学校每年报销1次其所在地与成都往返交通费。

(2)工作津贴按实际核定完成的工作量按月计算发放,学校提供基本津贴,各层次人才享受学校基本津贴1~1.5万元/月。

(3)学院根据工作任务配套补充津贴(经费自筹)。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来华签证等相关手续。机票报销、津贴发放、来校住宿事宜均由学院负责办理,住宿费由学院承担。

(4)短期到校工作的特别优秀人才(如“诺奖”获得者、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等)的待遇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

 

教师申请返聘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答:教师岗位返聘基本条件:

(1)本人自愿;

(2)身体健康,能持续正常工作;

(3)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下原则上不超过退休年龄(含延退)后5岁;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返聘到峨眉校区可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教学效果优秀或科研业绩突出。

教师岗位返聘的人员,除满足基本条件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学生培养中发挥重要作用,学术造诣较高,仍可承担博士生培养任务;

(2)在科研工作中起关键作用,正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尚未结题,且在项目团队中具有核心地位;

(3)在学科建设中起关键作用,为本学科学术骨干,且短期内无合适接任者;

(4)在专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正承担新建专业主干课程或研究生学位课程讲授工作,且暂无人接替;

(5)学校在峨眉校区实施相关教学科研工作亟需。

 

教师的返聘方式有哪些?

答:“一般返聘”、“专项返聘”。

“一般返聘”为常规性返聘,是指教学科研单位在教师岗位缺编的情况下,为满足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实施的教师返聘;

“专项返聘”为临时性返聘,是指因教学科研或学科专业建设等重大专项工作特殊需要(如实验室评估、教学评估等),临时返聘部分已退休且原来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专项工作结束,返聘自然终止。

返聘原则上实施一年一聘,连续返聘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四年。峨眉校区实施相关教学科研工作返聘的人员可实施两年一聘;“专项返聘”根据专项工作需要确定返聘时间,但一般一次不超过一年。

 

正常退休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

(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其中任党务、行政管理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下同)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

(2)工勤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5年的;

(3)院士:满70周岁。

 

提前退休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教职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前退休:

(1)任党务、行政管理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55周岁,本人自愿提出退休申请的;

(2)达到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年龄的院士,本人自愿提出退休申请的;

(3)因公致残,经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经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经过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教职工,应当退职。

 

校内转岗有哪几种形式?

答:从校内其他岗位转入专任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一般管理岗位(非中层和科职领导干部岗位)。

 

校内转岗的条件是什么?

答:

转入专任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符合学校现行的新进教师相关要求,或已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已兼职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一年以上;

(3)拟转入的教学科研单位当年具有新招聘教师指标;

(4)转出单位同意转岗。

转入辅导员岗位的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原则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辅导员岗位的基本任职能力;

(4)拟转入的教学科研单位专职辅导员岗位有空余;

(5)转出单位同意转岗。

转入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1)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有申请转入岗位的基本任职能力;

(3)拟转入的教学科研单位当年有新招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指标;或非教学科研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有空余;

(4)转出单位同意转岗。

转入一般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申请转入岗位的基本任职能力;

(3)拟转入二级单位管理岗位有空余。

 

校内教职工借调程序是什么?

答:

(1)人员借调的书面申请(《校内借调审批表》)中应明确借调的理由、借调工作的岗位、借调期限、借调期间的岗位待遇等,并由双方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明确签署意见,报人事处审批。

(2)借调期满,被借调人应返回借出单位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借入单位可再商借出单位后,向校人事处提出继续借调的书面申请,经人事处批准并下达《续借通知》后方可继续借调。

 

校内教职工借调需要注意什么?

答:

(1)被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的人事、工资、社会保险等关系不动,仍属原单位在编职工;岗位津贴由借入单位按被借调人员所从事的岗位核发,年度考核工作由借入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论通知被借调人的借出单位;

(2)凡不通过上述程序由单位间自行协商借调职工的,均属个人行为。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和矛盾,均由借出单位、借入单位自行承担。

 

辅导员的转岗调动和校内借调有什么要求?

答:因辅导员的工作特殊性,辅导员在校内的转岗、调动、借调等手续,除按照上述相应程序办理外,须学生工作处签署审核意见,并由分管人事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详情请见附录:

附录1:人事常见问题解答——人才工作篇(2016年)

附录2:人事常见问题解答——师资职称篇(2016年)

附录3:人事常见问题解答——人事工作篇(2016年)

附录4:人事常见问题解答——社保工作篇(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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