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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帮扶】关于成都校区2018届毕业生补充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时间:2018-03-07     阅读:

学院2018届毕业生: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函【2018】9号)要求,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和发放金额都发生了变化,主要是增加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类别,提高了发放的金额。此次补充申报不涉及已在2017年9月提交申请的毕业生,已申报毕业生的补贴将与此次申报一起发放。

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现将2018届毕业生补充申报“毕业生求职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成都校区(九里校区、犀浦校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2018届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升学、出国留学、不能按时毕业以及自考或成人教育类学生),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新增)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新增) 

(四)残疾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新增) 

(六)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1]的毕业生(若研究生阶段没

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本科阶段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其本科

必须是在本校就读的才能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的标准从800元/人调整为1200元/人,每人每个学历阶段只能享受一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得重复享受。因未能按时毕业等原因往年已享受该项补贴的,今年不能再申报。 

 

三、申报流程和所需材料

1、学生申报材料准备及上报

所需材料:

⑴《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⑵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⑶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⑷相关证明材料: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同一家庭户口)的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即:申请补贴当年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2]

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直系亲属[3]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关系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相关证明。

残疾毕业生: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获得助学贷款的证明(见附件2)。

 

四、申报材料提交

1、申请截止时间:2018031212:00

 

2、电子版资料提交

请该申请类别的毕业生,将(1)《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学院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见附件3)等电子版资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swjtujxjiuye@163.com邮箱,命名要求:班级+学号+姓名+申请表。

 

3、纸质版资料提交

请该申请类别的毕业生,将申报准备材料(1)(2)(3)(4)于2018年0312日12:00前,交至yh533388银河X2203B办公室杨老师处(研究生交至九里校区机械馆#2204王老师处)。

 

要求:纸质证明资料右上角请注明班级、学号、姓名、手机号码;交纸质资料时,请携带申请资料的原件,查验无误后当场返回。

 

yh533388银河

                   2018年03月07日

 

 

[1]、注:国家助学贷款包含生源地贷款。 

[2]、注: 1、有效的低保证明是指申报求职补贴当年的低保证复印件(含连续年审标识的页面复印件),若当地确无年审要求的可提供低保金享受户主人员正在领取低保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卡流水明细复印件(银行存折含首页,低保收入明细需复印至申请补贴前一月)。2、无法提供低保证的,可请当地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低保证明,低保证明必须提供原件,证明内容需规范明确该生家庭成员情况,享受低保人员具体信息(身份证号码、与学生关系),享受待遇时间等相关内容。 

[3]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附件1:《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获得助学贷款的证明

附件3:《学院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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