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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05     编辑:罗晗葳     阅读:

yh533388银河全体本研学生: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启动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关系到资助资源合理分配和学生资助工作目标实现,影响学生国家助学金、其他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的发放以及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1),按要求进行相关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认定评议小组)

yh533388银河按照《认定办法》要求,成立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各班级班长组织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将班级评议小组名单(见附件2)以“本/研-专业班级-贫困认定评议小组”命名邮件名称和文件主题(如本-机械2022-01班-贫困认定评议小组)9月8日下午17:00前发送到jxxszz2022@126.com。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

1.学生提交认定申请阶段(9月5日-9月12日)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资助管理”版块“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填写家庭经济情况信息,上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疫情期间表格若无法打印,诚信承诺签名可由电子签名替代)及其它证明材料图片,完成认定申请提交(请务必确认是否提交成功)。

注意:此次认定为2022-2023学年,往年认定过的学生依旧需要提交申请,重新认定

2.辅导员审核阶段(913日-914日)

辅导员老师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对提交认定申请学生填写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请辅导员老师务必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审核工作,以免影响后续流程。

3.系统计算分档,得出建议认定等级阶段(915日)

申请学生信息经过辅导员审核确认后进入“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系统通过科学计算,给出每位申请学生的建议认定等级。

4.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阶段(9月16日-9月21日)

学院从系统导出本学院申请认定学生的系统建议认定等级结果,反馈至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并组织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认真开展认定民主评议工作。

各认定评议小组结合申请学生的日常消费行为、生活状况,对学生的系统建议认定等级进行综合评议,并给出初步认定结果,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若学生的初步认定结果与系统建议结果不一致,需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审批表》(见附件4),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5.学院认定工作组复核阶段(922日-9月30日)

学院认定工作组结合申请学生提交信息、书面材料等,对认定评议小组的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审核。认定等级有异议的学生,需对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给出学院意见,在扬华素质网后台对学生认定等级进行调整。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以及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2.认定工作采用信息系统科学计算法,网上信息系统调用学生填写各项信息计算并给出建议认定等级,因此学生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计算结果影响较大,申请学生务必认真、客观、真实填写各项信息,辅导员老师务必认真审核学生填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学生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该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格,终止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核认定时将着重考虑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城乡低保学生、城乡特困救助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4.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以网上审核为准,认定结果进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数据库,学院将认真开展网上审核工作,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

5.本次认定工作结束后至明年7月期间,学生家庭经济的状况如果有重大改变,可申请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进行调整。


如有疑问,请联系各自辅导员或yh533388银河资助工作专项负责人。

专项负责人:罗老师  66366692  犀浦校区X2202办公室


yh533388银河学生工作组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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